夜色褪尽,晨曦的第一缕微光,洒在银月旅店的后院。
马斯是第一个醒来的,或者说,他一夜未眠。
这位身经百战的独臂老兵,此刻却像个刚入伍的新兵蛋子,盘坐在那只空了一半的木桶前,脸上满是与自己较劲后的疲惫。
他尝试了军中磨炼出的钢铁意志,尝试了冥想,甚至尝试在脑中一遍遍数自己杀过的地精,可心里的那片海,始终波涛汹涌。
昨夜矮人那一脚,不仅泼醒了他的人,更泼乱了他的心。
他发现,自己引以为傲的意志,在真正的“静”面前,脆弱得像一张湿透的纸。
芬奇则靠在老槐树下,眼圈发黑,手里无意识地把玩着那根险些闯祸的铁丝。
他的脑子转了一夜,试图从逻辑和技巧的层面解构师父的“水之德”。
将那道水幕想象成一个世间最复杂的大锁,而“顺从”就是钥匙。
可钥匙的形状是什么?该从哪个角度插入?
想得头疼欲裂,最终得出的结论是——他需要更多的情报。
这种无法用经验和技术来量化的东西,让他这个盗贼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。
唯有提米,蜷在屋檐的阴影里,呼吸悠长,仿佛与清晨的薄雾融为一体。
他似乎睡着了,又似乎没有。当金不换推门而出时,少年第一时间睁开了眼,那
双眸子,在晨光下清澈得像一汪山泉,倒映着师父的身影。
金不换的目光从三个弟子脸上一一扫过,马斯的挣扎,芬奇的困惑,提米的安然,尽收眼底。
他没有评价昨夜的修行,只是平静地开口:“收拾一下,准备出发。”
“出发?”
马斯猛地站起身,“师父,我们什么都还没准备。”
“准备什么?”金不换反问。
“武器,盔甲,绳索,干粮,治疗药水,我们这是要去一个连公会都放弃的禁地!”
马斯几乎是脱口而出,这是他作为一名老兵的本能。
一个合格的冒险者,永远不会打无准备之仗。
“说得对,但也不全对。”
金不换走到石桌边,将那张巨大的兽皮地图重新铺开,
“我们是摸金校尉,不是冒险者。冒险者靠的是刀剑与魔法,而我们,靠的是这个。”
他伸出手指,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。
“还有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变得深邃,
“蛇人地宫,沉于水下,寻常刀剑,入水三尺,力道便卸去大半。”
“你们的铠甲,在水里只会变成拖着你们下沉的铁棺材。至于魔法……”
他看了一眼窗外,仿佛能穿透层层阻碍,看到那个能量水幕,
“在一个排斥一切规则的地方动用你自己的规则,就像对着一头熟睡的巨龙耳朵里吹气,你猜它醒来后是会跟你道早安,还是会把你当早餐?”
一番话,让马斯和芬奇哑口无言。
他们习惯的战斗体系,在这里似乎完全失效了。
“那我们该准备什么?”
芬奇忍不住问,他感觉自己像个第一天学偷窃的菜鸟。
“咕噜老板,”
金不换没有直接回答,反而扬声朝旅店二楼喊了一声,
“昨夜的酒,可还醒透了?”
话音刚落,矮人咕噜的房间窗户“砰”的一声被推开,他那乱糟糟的大脑袋探了出来,独眼里满是血丝,显然也没睡好。
“醒了醒了!金大师,您有什么吩咐?”
咕噜的态度比昨天恭敬了不少,提米那滴水不沾的一幕,给他带来了极大的震撼。
“你对洛兰镇的门路最熟。”
金不换的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传了上去,
“我需要你帮忙采买些东西。事成之后,地宫里的东西,你可以取一成。”
“一成!”
咕噜的独眼瞬间亮了,那亮度,堪比他熔炉里最上等的炭火。
他几乎是从窗户里直接跳了下来,沉重的身躯落在地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
“没问题!金大师,您说,要什么!”
“是秘银锭还是精金矿?是要最锋利的斩龙剑,还是要能轰开山壁的炼金炸药?我咕噜的仓库里,好东西多的是!”
他拍着胸脯,唾沫横飞,仿佛已经看到了堆积如山的财宝在向他招手。
金不换看着他这副财迷心窍的样子,不置可否,只是缓缓伸出三根手指。
“第一,我要糯米,未经打磨的糙米,至少五十斤。米须越完整越好。”
咕噜脸上的兴奋僵住了:“糯米?大师,那玩意儿是穷人吃的,冒险者都吃烤肉和面包,顶饿。”
金不换没理他,继续说:“第二,我要黑狗血,必须是成年纯种黑犬,取血时一刀毙命,不能让它有半分惊惧。取好的血用玉瓶封存。”
咕噜的嘴角开始抽搐:“黑狗血?大师,您这是要做血旺汤吗?咱们矮人喜欢用猪血……”
“第三,”金不换的语气依然平淡,“我要公鸡的鸡冠血,活取,必须是日出时分,引吭高歌的第一声时取下。同样,五十只的分量。”
咕噜彻底傻眼了,他张着嘴,看看金不换,又看看那三个同样一脸茫然的弟子,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。
这都什么跟什么?糯米,狗血,鸡血?
这是要去探险,还是要去开个乡下土菜馆?
“大师,您确定您不是在开玩笑?”咕噜小心翼翼地问,
“这些东西有什么用?恕我直言,把它们泼到蛇人身上,恐怕还没我的斧头好用。”
“你的斧头,砍得断水吗?”金不换一句反问,噎得咕噜半天说不出话。
“不懂,就学。”
金不换的目光扫过众人,“糯米,秉承地气,未经打磨,阳气未泄,是至阳至刚之物,专克阴邪煞气。”
“那地宫沉于水下阴河,积攒了百年的阴晦,寻常人进去,不出半个时辰,就会被阴气侵蚀,变成活尸。”
他转向芬奇:“你身手灵巧,但气血偏弱,最易被阴气所乘。到时候,你偷来的就不是珠宝,而是自己的命了。”
芬奇脸色一白,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。
“黑狗,通灵,能见常人所不能见。其血,蕴含破邪之力,可在水中开路,震慑水下邪祟。”
“至于那公鸡……”
金不换的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弧度,
“雄鸡一唱天下白,它叫的不是天亮,而是阳气升腾。那一瞬间的鸡冠血,蕴含着至纯的破晓之力,是点亮黑暗的火种。”
他看着咕噜:“矮人老板,你信奉的是金石与火焰,认为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,都是虚无。”
“但在我们摸金校尉看来,这天地间流动的气,远比你那些叮当作响的铁疙瘩更真实,也更致命。”
一番话说得咕噜瞠目结舌,他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一个探险家对话,而是在聆听一个古老神祇布道。
那些他从未在意过的,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东西,在金不换的口中,竟被赋予了如此恐怖而强大的力量。